
在与巴塞罗那围绕内格雷拉案的持续纠纷中,皇家马德里再抛重磅消息,确认已向欧足联递交相关材料,举报巴萨向何塞·马里亚·恩里克·内格雷拉支付款项所涉嫌的裁判腐败问题。
2001年至2018年的17年间,巴萨向这位前裁判技术委员会副主席支付的款项总计达840万欧元。弗洛伦蒂诺·佩雷斯一直坚称这一事件让皇马损失惨重,甚至在近期的选举前声称自己本应拿到14座西甲冠军而非7座,其余的冠军都被“抢走”了。
俱乐部整理记录了佩雷斯认为因裁判判罚错失的7座具体联赛冠军,以下是具体清单。
早期“被夺走”的冠军

佩雷斯称,得益于向内格雷拉支付的款项,巴萨抢走了7座联赛冠军。
清单首当其冲的是2004-05赛季,当赛季巴萨以4分优势夺冠。皇马指出当赛季点球和红黄牌的分配严重失衡,巴萨整个赛季拿到10个点球,皇马仅为5个,同时巴萨的红牌数量也远少于皇马。
接下来是2009-10赛季,曼努埃尔·佩莱格里尼麾下的皇马拿到96分打破当时的联赛积分纪录,但仍落后拿到99分的巴萨位居次席。俱乐部指出,球队在埃尔萨达尔、圣马梅斯和桑切斯-皮斯胡安球场的丢分是最终无缘冠军的关键原因。
2010-11赛季,何塞·穆里尼奥上任后的首次争冠征程最终以皇马92分、巴萨96分的结果告终。皇马再次指出了当赛季的红黄牌失衡问题,还有引发广泛讨论的“克洛斯·戈麦斯13次错判”清单,以及在伯纳乌进行的决定冠军归属的国家德比中,劳尔·阿尔比奥尔被红牌罚下的判罚。
皇马近年的相关主张
2014-15赛季,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打入48球,但皇马仍以2分之差无缘冠军,俱乐部将原因归结为两次在马德里德比中不敌马德里竞技。

弗洛伦蒂诺·佩雷斯不愿就此罢休。
2015-16赛季是齐内丁·齐达内首次出任皇马主帅的赛季,当赛季冠军最终由1分的差距决定。皇马的主要不满在于点球数量,当赛季巴萨一共拿到19个点球,皇马仅为9个。
疫情期间决出的2020-21赛季冠军,皇马认为争议点在于对阵塞维利亚时埃德尔·米利唐拿到的争议点球,以及马德里德比中一次手球判罚被吹无效。
最后是2024-25赛季,皇马指出对阵西班牙人、马德里德比以及潘普洛纳的三场比赛的裁判判罚,抹平了他们原本领先巴萨的7分优势。
巴塞罗那始终否认在内格雷拉案中有任何不当行为,近期税务部门也认定巴萨不存在贿赂裁判的行为。不过佩雷斯并不愿就此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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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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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全坐实、无任何争议的客观事实(确有其事部分)
1. 17年大额资金流水真实存在
2001—2018年,巴萨分多笔向内格雷拉父子控制的私人公司累计支付750–840万欧元,账目、银行流水、发票全部查证属实,三任巴萨主席(拉波尔塔一期、罗塞尔、巴托梅乌)全程知情并审批付款。
2. 付款对象身份存在天然利益冲突
收款主体内格雷拉1994–2018年一直担任西班牙足协裁判技术委员会(CTA)副主席,手握西甲、国王杯裁判选派、裁判评级、晋升考核核心权力,属于直接管控联赛所有裁判的核心管理层人员。
3. 财务凭证存在重大漏洞
绝大多数发票只笼统标注“咨询服务费”,无报告明细;大量所谓裁判分析报告仅口头交付,俱乐部长期留存书面材料极少;两任一线队主帅路易斯·恩里克、巴尔韦德出庭作证,均称从未收到过这类报告。
4. 刑事调查已持续三年,多人被列为涉案嫌疑人
检察官指控巴萨、历任主席涉嫌体育腐败、虚假记账、背信;仅“行贿公职人员”罪名在2024年被法院驳回(认定内格雷拉不属于法律定义的国家公职人员,不适用行贿罪法条),其余罪名调查仍在推进,至今无最终有罪判决。
5. 体育层面无法处罚巴萨历史冠军
最后一笔付款2018年完成,西班牙《体育法》纪律追溯期仅3年,西甲、西班牙足协无权剥夺巴萨当年冠军、降级;皇马持续向欧足联申诉,但欧足联无强制追溯处罚的明确依据。
二、巴萨版本:所谓“另有隐情”完整辩护逻辑
1. 款项定性:合法裁判技术咨询费
巴萨称付费目的是获取裁判执法风格、判罚尺度、争议案例分析报告,用于球队训练、赛前备战,属于足坛常规风控服务,多家豪门均有类似外部裁判顾问合作。
2. 无操纵比赛意图,无资金流向一线裁判
2026年西班牙税务局稽查报告确认:全部700多万欧元仅在内格雷拉父子账户流转,没有一分钱转账给任何西甲主裁、边裁,不存在直接收买单场裁判的行为。
3. 内格雷拉无法单独操控判罚
裁判选派、当场判罚由多人流程、裁判监督体系共同制约,内格雷拉不能指定裁判故意偏袒巴萨;俱乐部辉煌成绩源于球队实力,不需要花钱改判。
4. 舆论隐情:皇马刻意放大案件转移矛盾
拉波尔塔多次公开表态,皇马连年成绩下滑,反复炒作此案是通过抹黑对手、制造舆论对立,掩盖自身竞技与财政问题,将民事刑事调查包装成“足坛世纪丑闻”进行政治化攻击。
5. 补充佐证
内格雷拉2018年卸任CTA副主席后,巴萨立刻终止合作;且全案调查至今,没有任何一场比赛找到“内格雷拉干预、裁判刻意偏哨”的直接录音、书面指令证据。
三、检方、皇马版本:认定系统性腐败的核心质疑(反驳巴萨“只是咨询”)
1. 价格严重违背市场常识
长达17年年均40–50万欧元咨询费,远超足坛所有同类裁判分析服务市场价,普通裁判数据咨询年费用仅数万欧元,巨额溢价不可能只换普通技术报告。
2. 服务交付完全不合商业逻辑
付费十几年却几乎无存档报告、一线教练没见过报告,说明“技术咨询”只是付款幌子,真实对价是内格雷拉手中的裁判管理权力。
3. 法官书面推论:付款必然换取竞技便利
负责调查的主审法官在卷宗中写明逻辑推论:巴萨持续多年向裁判最高负责人支付巨款,纯粹从商业逻辑判断,必然是为了在裁判选派、裁判评级、争议尺度上获得隐性优待,构成系统性灰色利益输送,损害其他球队公平竞争权。
4. 内格雷拉本人证词侧面印证
内格雷拉早年税务笔录提到,巴萨付费目的是“避免出现对巴萨不利的裁判判罚,维持判罚中立”,并非单纯数据分析;后期因阿尔茨海默症丧失出庭作证能力,无法完整质证。
5. 时间线高度重合
付费周期恰好是巴萨国内统治期,拿下9座西甲、多座国王杯;皇马认为长期利益输送是巴萨持续夺冠的重要隐性助力。
四、总结: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另有隐情?
1. 基础事实100%确有其事,洗不掉
十几年、七八百万欧元、付费给裁判最高管理者、账目漏洞巨大、利益冲突客观存在——这套资金往来是白纸黑字实锤,不存在“皇马凭空捏造”。
2. “花钱买裁判、故意操纵比赛”目前不能定论
缺少两大核心铁证:①无任何钱款直接给到当场裁判;②无书面指令、录音证明内格雷拉下令裁判偏袒巴萨。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利益输送行为,无法直接等同于“操纵比赛犯罪”。
3. 双方说辞都有各自的“隐情”,不能单方面采信
• 巴萨的隐情:确实存在利用行业灰色地带、向裁判管理层长期输送利益的不规范操作,财务做账刻意模糊款项用途,存在合规重大瑕疵;
• 皇马的隐情:将仍在调查、未定罪的刑事案件进行舆论审判,刻意简化案情,直接定性为“行贿夺冠”,借此打压竞争对手,掺杂德比商业与竞技对抗诉求。
4. 当前最终状态(2026年6月)
案件仍处于刑事调查阶段,无生效有罪判决;仅排除公职行贿罪名,体育处罚已过时效;内格雷拉因重病无法出庭,案件审判周期大概率继续拉长,短期不会有一锤定音的司法结论。
简单一句话概括:给钱这件事是真的;给钱是单纯咨询还是换取裁判优待,目前证据不足以完全盖棺定论,两边各有立场与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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