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胡光宇贪污案,对被告人胡光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财物返还被害单位,并向胡光宇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用于返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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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胡光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监察组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审查调查。2023年4月,在国家体育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被通报。